投资基金
一、集合式代持管理基金
二、股权投资基金
三、债权投资基金
四、产业基金
以股权、债权、可转股债权等法律允许的方式通过集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安全边际足够、具有增值潜力的企业股权,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实施资本、管理以及结构重组,实现目标资产的价值提升,并在其增值后出售或上市获利并分配给受益人。
一、集合式代持管理基金
二、股权投资基金
三、债权投资基金
四、产业基金
以股权、债权、可转股债权等法律允许的方式通过集合管理的方式投资于安全边际足够、具有增值潜力的企业股权,对其进行升级改造、实施资本、管理以及结构重组,实现目标资产的价值提升,并在其增值后出售或上市获利并分配给受益人。
浙公网安备 33010602006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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